解放初期, 柳州机械工业只有两家原旧政权的官办企业及19家私营小厂。1950年5月,

成立市人民政府工商局,进行民主改革,以民主方式改造旧企业,官僚资本企业逐步改为国

营企业,对企业进行有利于生产建设和生活改善的各种组织制度的建立,改革管理机构,初

步建立有职工群众参加管理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

   1954年,成立市工业局,加强对企业的供、产、销管理和企业发展规划的具体工作。这

时期学习苏联企业管理制度、方法和企业领导体制,实行“一长制”,建立工厂厂长负责制,

实行计划、技术、财务三大管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创生产纪录的群众活

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全面完成国家计划。

   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出现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给企业管理和国民经济带来

了严重困难。1959年,通过学习《鞍钢宪法》,大搞群众运动,开展技术革命,实行“两参

一改三结合”,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推行企业、车间、班组分级核算,群众

直接参加班组核算管理等。

   1961年,柳州市机电工业企业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工业七十条),企业逐

步恢复“一五”时期建立起来的管理制度,实行生产、计划、财务、安全、物资、定额、质

量、设备八大管理。

   “文化大革命” 时期,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企业管理制度和方法受到破坏,批判

“唯生产力论”,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视为“管、卡、压”。中共中央粉碎“四人帮”后,

企业在“拨乱反正”中逐步恢复生产秩序。

   1978年12月后,柳州市机电工业全面整顿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员培

训。按照机械工业部提出的12条整顿企业基础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

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80年代中后期,企业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大部分企业将电

子计算机新技术逐步应用到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和新产品辅助设计方面。同时贯彻《企业法》,

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减少行政手段对企业的干预,运用经济规律、经济手段管理企业,

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逐步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