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法炼焦

   “大跃进” 时期的1958年7月, 在“以钢为纲, 全面跃进”的方针指引下,除柳钢于

1958年9月成立的焦化车间进行土法炼焦外, 还组织了10多个单位进行土法炼焦,当年共生

产焦炭10658吨, 形成了炼焦、炼铁、炼钢、轧材的综合生产能力。1958年,柳州市开始建

设一个年产5万吨的炼焦厂。

   1958年9月21日, 柳钢焦化车间在鹧鸪江原广西荣军学校西南的洼地,采用土法炼焦炉

群生产焦炭,最多一炉装煤60吨。土法炼焦采用的是土圆窑,这种窑大小不一,装煤量由数

吨至60吨不等。结焦时间约需6、7天,有时1个月只能炼3窑焦炭。土窑炼焦虽然投资少,见

效快,但耗工多,污染严重,产量低,质量差,要消耗大量的引火材料和人力,特别是焦油

不能回收, 浪费了资源,经济效益很低。土窑炼焦结焦率一般仅在50%左右。土窑炼焦生产

一直持续到1961年初。

 

   简易炼焦

   1959年, 柳钢焦化车间一组红旗2号简易焦炉破土动工,9月,红旗2号简易焦炉建成烘

炉,12月18日投入生产。当时的炼焦工艺仍很落后,手工操作较多,因此产量很低,1959年

该车间焦炭产量 (包括土窑产量) 只有1.64万吨。 该炉因工程质量差,只生产了3个月,于

1960年3月因焦炉损坏而报废停产。

   1960年, 柳钢红旗3号8座焦炉先后投产, 当年生产焦炭3.03万吨,加上土窑炼焦产量

2.82万吨, 总共生产焦炭5.85万吨,基本满足了当时柳钢一座255立方米炼铁高炉生产的需

要。

   1961年,国家因国民经济困难进行经济调整,柳州市“大跃进”时期建起来的地方小钢

铁厂及配套厂全部关停并转,市炼焦厂也关闭停产。边建设边投产的柳钢焦化车间,也因煤

和电力供应不正常, 经常停炉,造成4座焦炉不同程度的变形,严重影响了生产,焦炭产量

由1961年的2.48万吨下降至1962年的1.35万吨。1958-1961年,柳钢焦化车间共完成基建投

资519.27万元(不包括土焦炉投资的11.45万元)。从建厂到1962年,共生产焦炭11.79万吨。

   1962年1月, 柳钢焦化车间改为柳州焦化厂,由自治区冶金局直接领导。由于国家国民

经济困难,进行全面调整,1962年7月15日该厂下马。

 

   66型焦炉炼焦

   1968年5月, 柳钢焦化车间复产续建。1969年初,开始筹建66型25孔焦炉,焦炉设计采

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院的通用图纸, 由广西冶金设计院修改。第一组66型2×25孔一、

二号焦炉分别于1970年9月29日、 12月24日先后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年产焦炭10万吨,当

年生产焦炭12565吨。1971年柳钢扩大生产建设,动工兴建第二组66型2×25孔焦炉,分别于

1973年4月15日、 7月9日先后建成投产,设计能力和第一组焦炉相同。1973年,第一、二组

焦炉共生产焦炭14.01万吨。 此外,可生产焦油、沥青、工业萘等化工产品的二组焦炉回收

系统和焦油加工厂精制系统也于1971年和1974年相继建成投产。

   柳钢66型焦炉炉型为两分式火道、煤气侧入式、用焦炉煤气加热的单热式焦炉。炭化周

转时间为12小时, 炼焦设备运转由集气管系统、交换系统和四大车系统3个部分进行。由于

焦炉在设计上还存在不少缺陷,有相当部分工序是人工操作,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运动的

干扰,造成企业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浪费严重,生产事故多,焦炉经常停炉修理。

   1979年以后,柳钢焦化车间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上进行了系列的技术

革新和技术改造,使长期超负压操作和推生焦的现象得到改变,提高了产量和质量。1979年,

焦炭产量达19.16万吨。

   “六五”期间,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先后推行“包、保、核”责任制和实行以产量、效

益为主的经济承包责任制。 1984年, 柳钢焦化车间焦炭产量为16.75万吨, 工业总产值为

1423.43万元,分别比1982年增长42.13%和85.86%,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全年盈利42.5万元。

1985年,柳钢焦化分厂实行“工资总额与产量、减亏挂钩浮动”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在第二

组焦炉大修停产160天的情况下,超额完成全年的焦炭产量承包任务,产量达15.79万吨,减

亏35万元。 “六五”期间,柳州市焦炭总产量为70.08万吨,由于设备和原料等问题,产量

比“五五”期间有所下降。

   “七五” 期间,1986年柳钢焦化分厂全面完成承包指标,年产焦炭20.15万吨,结焦率

79.58%,这是66型焦炉投产以来,年产首次达到设计能力,减亏70多万元,炼焦生产的副产

品的回收率也大大提高。 此外,当年2万立方米焦炉煤气柜的建成投产,既充分利用了二次

能源, 又减少了环境污染,并使柳钢4496户职工用上了煤气。1988年5月,柳钢焦化分厂实

行企业厂长负责制。当年尽管由于全国经济过热,企业出现了煤源紧缺、停炉限产的困难,

但企业向管理要效益,仍然实现了稳产高产,年产焦炭21.11万吨(但因受劣质煤等因素的影

响,焦炭合格率较低)。

 

   80型42孔焦炉炼焦

   1985年9月25日, 柳钢焦化80型42孔焦炉工程破土动工。1988年7月1日第一座焦炉竣工

投产。

   42孔焦炉投资1300多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冶金焦炭28万吨。其配煤、炼焦等主要

工序均采用国内外较先进的工艺和自动调节系统,机械化操作程度比66型25孔焦炉提高。既

可用焦炉煤气也可用高炉煤气,具有增产的潜力。与之配套的化工产品回收系统和污水处理

设施, 一年可回收1亿多立方米的净化煤气和焦油、萘、氨等13种化工产品,达到环境保护

和节能的要求。

   “七五” 期间,柳钢焦化分厂共生产焦炭124.97万吨,比“六五”期间增加了54.89万

吨,增长78.32%,冶金焦合格率提高了3.88%。

   “八五”期间是柳州市钢铁发展较快的时期,钢铁的发展也促进了冶金炼焦的发展,不

论焦炭产量或冶金焦合格率都有较大提高。“八五”计划第一年的1991年,是国家“质量、

品种、效益年”,柳钢焦化分厂开展学武钢活动,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全年生产焦炭42.2万吨, 比1990年增长8.98%,当年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1992-1994年,

柳州市炼焦工业根据钢铁生产综合发展的需要,面临限产和提高焦炭质量的问题。企业走以

质量为核心、确保经济效益实现的道路,成功进行了无烟加煤、配煤小焦炉试验等一系列技

术革新改造。1992年,在配用劣质煤的情况下,焦炭产量、质量仍创历史最好水平,焦炭合

格率达97.88%。 1995年5月19日,柳钢第二座80型42孔焦炉竣工投产,为柳钢增加了年产28

万吨焦炭的生产能力, 使柳钢具备了满足“八五”期间上100万吨钢的焦炭生产能力,当年

生产焦炭55.64万吨。

   “八五”期间,柳钢焦化厂共生产焦炭225.58万吨,比“七五”期间增加了100.61万吨。

   1995年,柳州市炼焦企业仍以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焦化厂为主。该厂共拥有固定资产原

值17679.98万元,从建厂至1995年,投资总额达20592.61万元。有专业定型设备291台(套)。

主要生产设备有66型25孔焦炉两组4座,80型42孔焦炉2座,主要生产辅助设备有卸煤车6台,

推焦车3台,装煤车4台,拦焦车4台,熄焦车4台。设计年产焦炭7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