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人民公社实行公社一级所有制,公社统一管理企业,原来农业合作社的副业及

农村、圩镇的手工业社(组)归人民公社所有。在公社化运动中创办的公社企业,其经营管理

权集中在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经营项目由公社直接决定,人员由公社直接安排,资金由公

社统一调动,工厂的生产经营主要靠行政决定。

   1960年,社办企业除少数保留下来以外,大多数退回生产大队或解体,社队企业开始实

行公社、大队两级管理。社办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及投资、利润和人财物的支配权仍统一于

公社,而企业开始实行粗放的财务管理。人民公社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大队企业的

利润同农业生产收入进行统一分配。

   1962年,人民公社体制进一步调整为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时大队企

业使用生产队的劳动力,要向生产队结算工资。在大队企业务工的农民仍回生产队参加统一

分配,即实行“在厂劳动,评工记分,统一结算,回队分配”的办法。企业利润除提留部分

作扩大再生产外,其余返还生产队。

   1963年后,为集中劳动力恢复农业生产,在社队企业压缩调整中,一部分企业关停,相

当一部分大队企业下放给生产队作为副业。

   70年代,在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推动下,社队企业重新兴起。这一时期的人民公

社和大队兴办的企业一般实行独立核算,但企业利润的使用和扩大再生产资金等仍由公社、

大队直接统收统支。当时社队企业的利润一部分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一部分上缴公社,

一部分用于大队补充农业生产资金,一部分用于社队建设。

   1977年9月后, 社队企业先后由市革委郊区社办企业局、市革委人民公社企业局管理。

1984年8月后由市乡镇企业局管理。

 

   对乡(镇)办、办、联户办、户办企业的管理

   1984年3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

肯定了农民联户和户办企业的做法,柳州市也出现了乡办、村办、其它形式合作办、农民联

户办、个体办多层次齐发展的局面,农民联户办、个体办企业发展尤为迅速。1986年底,柳

州市乡镇企业形成了乡(镇)办、村办、联户办、户办四种基本形式。

   1987年,据部门统计全市乡镇企业由1984年的1523家发展到10856家,从业人数由13554

人发展到36902人, 总产值由4209.3万元发展到1.6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由3577.9万元增

加到1.08亿元。

   1988年以后,柳州市坚持贯彻中央关于“四轮驱动”的发展方针,对有一定地方资源,

群众中有一定的传统技艺、能人较多的乡村,根据农民的意愿,鼓励发展联户、户办企业,

发挥其经营灵活、利益直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两县一郊乡村利用各自的条件优势,

弥补其技术设备、资金、管理等不足的缺陷,开展了与城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城市集体、个

体企业的联合,与自治区内和涉外客商的联合,乡与乡、乡村农民个体、联户的联合,有效

地转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对这四个层次发展起来的企业,市、县(郊)、乡(镇)企业主管部

门和乡(镇)政府除重点指导和帮助管理好乡(镇)级企业外,和村民委员会一道对组办、联户

办和户办企业的管理,主要是指导、引导和监督。对于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

内进行的正当经营、照章纳税、遵纪守法的不干预,还在信贷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联户

办和户办企业的内部管理,完全由企业自主。

 

   城乡联合发展和管理

   柳州市是广西的主要工业城市,利用城市工业辐射和农村土地、劳力、农业原料等资源

优势大力推进城乡结合,优势互补,是加快柳州市乡镇企业发展的一大特点。中共市委、市

政府从1977年开始,就抓城市企业产品扩散,与社队联合办企业。1978年,柳州市成立发展

社队企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和管理城市的大工业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向

乡镇企业进行产品扩散,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逐步形成城乡之间有分工、

多层次的产业结构,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带动乡镇工业的迅速发展。1978-1980年,柳州

工程机械厂、锌品厂、水泥厂、毛巾被单厂、捻线厂等15家大中型企业率先响应号召,积极

开展以厂、 乡挂钩为主, 通过联办、扩散、来料加工等形式将部分产品扩散到郊区12个乡

(镇),联办企业19家,1980年产值1073万元,增加新产品22种。市锰品厂将锰粉脱壳给沙塘

锰品厂生产;市橡胶厂将活络三角带脱壳给驾鹤橡胶配件厂生产,将橡胶杂件脱壳给羊角山

橡胶配件厂生产;柳州锌品厂有色金属研究所帮助建立了沙塘化工厂生产硫酸铝、沙塘江湾

化工厂生产氯化钡;市手套厂将纱手套脱壳给黄村手套厂生产;市捻线厂将线球、民用线、

民用灯带、衣边带、背包带、电工带等脱壳给长塘纱棉厂生产;市针织总厂将腈纶衣裤、棉

毛卫生衣裤、涤纶蚊帐扩散给黄村针织加工厂生产。

   市管县后的1984年,柳州市以城市工业产品扩散、帮助发展乡镇企业入手来体现市带县

的优势,并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关于城市工业帮带乡镇企

业有关问题的决定》,对城市工业企业帮带扶持乡镇企业,在资金、物资、技术、人才、供

销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求城市工业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区企业,帮带县、郊乡(镇)

办1-2家年产值在150万元以上的集体企业, 1000万元以下的帮带办1-2家规模不限的集体

企业。 到年底, 郊区羊角山乡、黄村乡、柳东乡,柳江县里雍乡、柳城县沙埔乡等15个乡

(镇)与市区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建立了帮带关系和联合项目,形成6000多万元产值的

生产能力,增加新产品15种。如白露麦芽厂为市饮料厂配套生产麦芽;市橡胶配件二厂引进

“星期六工程师”开发纯胶管、砻谷胶辊和印染胶辊;大埔农机厂经柳城县农机研究所定牌

生产铁步犁; 沙塘农机厂生产3BA-9型离心清水泵;窑埠日用塑料厂生产气压水壶;沙塘钢

改厂生产改制钢材;洛埠塑料厂生产塑料凉鞋及电风扇零件;太阳塑料厂生产塑料饭盒;柳

江县成团炮竹厂生产低二氧化硫炮竹;黄村农机厂生产微型碾米机、微型水泵、微型磨浆机。

1985-1989年,市内乡镇企业依托各方面技术力量,开发新产品35种。其中,通过购买专利

及技术资料开发新产品4种: 河西机械配件厂购买吉林长白机械厂测绘韩国样机的图纸,生

产立推式割禾器;柳江县板江化工厂购买解放军总后生物研究所专利,生产植酸;新云塑料

光纤厂购买西安光纤研究所技术资料生产塑料光纤;冷柜配件厂购买江苏化工研究所技术资

料, 生产聚氨酯保温材料。通过与科研所技术合作开发新产品3种:柳城锑氧厂在自治区有

色金属研究所指导下生产氧化锑;柳城县东泉化工厂接受自治区木薯开发中心技术转让,开

发草酸;帽合电器厂与柳铁科研所联合生产电冰箱保护器。通过城市大工业进行产品扩散帮

带, 开发新产品9种:市自行车厂将液化石油器钢瓶扩散给钢瓶厂生产;柳州锌品厂将“芭

蕉”牌立德粉扩散给柳城锌品分厂生产;柳州汽车厂将“东风”牌汽车座垫、百叶窗扩散给

柳江县汽车配件厂生产;柳州微型汽车厂帮带柳江县弹簧厂生产微型汽车板簧及各种弹簧;

市塑料编织袋厂帮带柳城县凤山塑料编织袋厂生产塑料编织袋;市皮革厂帮带柳城县凤山鞋

厂生产皮鞋;市纺织印染总厂帮带第二毛巾厂生产毛巾。通过引进工程技术人员开发新产品

8种: 市西环起重运输机厂生产LQ单梁及SM双梁桥式起重机;柳江县拉堡冶炼厂生产锑锭;

龙城布鞋厂生产布鞋;第二毛纺厂开发生产腈纶毛线;东环电器厂靠退休工程师开发节能日

光灯;水南综合厂依靠市高压电器厂工程师开发“云月”牌0#低温粘结剂;五里亭机械厂依

靠市高压电器厂工程师开发油冷除铁器。引进技术依靠自有技术人员开发新产品11种:健美

食品厂生产果膏、果冻;柳城县凤山果品厂生产果脯;西鹅纸厂生产卫生纸;柳城沙埔羽绒

厂生产羽绒;柳城沙埔菱镁材料厂生产菱镁材料;柳城县针织厂生产腈纶毛衣毛裤;静兰织

造厂生产腈纶袜子;第二毛巾厂生产婴儿尿巾;柳江县蜡烛厂生产工艺蜡烛;水南标牌厂开

发“镖王”牌自行车防盗锁。

   1990年7月, 在全市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上,县郊37个乡镇与城市工业对口支援单位洽谈

合作方案及帮带支援项目,各乡(镇)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县郊乡村,给帮带的城市工业企业提

供各种优惠条件,引进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到1991年,全市已有市造纸厂、市塑料二厂、

市自行车厂、柳州锌品厂等50多家城市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县郊乡村建立了

帮带联合协作关系, 引进资金5400多万元,引进各类技术管理人才240多人,引进一批生产

设备,新增产值8800多万元,涌现出郊区柳东钢瓶厂、东环塑料厂、长塘线带厂、柳江汽配

厂、里雍纸浆厂、百朋水泥厂、柳城锌品分厂、沙埔床单厂等一批企业。

   1992年,柳州市继续鼓励厂、镇挂钩,要求城市企业 (含工业、商业、建筑、交通运输

企业) 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八五”期内要帮助两县一郊各乡(镇)、村兴办一个以上、产

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 同时,把城市企业帮带乡镇企业的任务,纳入城市企业的承

包、评先的考核目标内容,对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予重奖。还充实加强市乡镇企业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从城市大中型企业中选派了37名素质较高的干部到县郊各乡镇担

任分管乡镇企业的副乡(镇)长,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引导城市企业和乡村农民遵

循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用政策和法律确定合作双方的利益和风险。至1992年底,

全市乡镇企业与城市企、事业单位联办项目70多项,产值1亿多元,形成了多种结合形式:城

市国有企业兴办乡镇企业分厂,如柳州锌品厂兴办的柳城锌品分厂;城乡双方投资联合创办,

如市造纸厂与柳江县联合创办里雍纸浆厂,市油脂厂与郊区联办第二油脂厂;来料加工,即

由国有企业给原料,给设备,由乡镇企业加工,如柳城县沙埔床单厂;配套生产,即由乡镇

企业为国有企业生产零配件,如柳江县汽车配件厂;承包兴办,即国有企业出人承包乡镇企

业,如郊区沙塘化工厂;城乡投股(乡方可用土地作股)合办,如市牙膏厂与郊区合办市牙膏

软管厂;由过去一般零部件扩散到整机转让,产品脱壳,即城市企业将产品全部转移到乡镇

企业生产,如郊区钢瓶厂、锰品厂等。联合的区域由城市近郊扩散到远郊及所辖两县,合资

经营向群体方向发展,向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以名优产品为“龙头”成龙配套发展。联合期

限由过去临时协作,向比较长期固定的协作关系发展。

   1993-1994年,柳州市先后对帮带乡镇企业成绩突出的柳州汽车厂、市塑料二厂、柳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市钢圈厂、市建筑机械总厂、市汽车底盘配件厂、柳州第二空压机总厂

等企业兑现了奖励政策,促进大、中型企业向乡镇企业辐射,走“一厂多制”的道路,并重

点抓好技术起点高、规模大的柳江锻造厂、市牙膏软管厂、市重型车轮厂等城乡联合项目,

其中市重型车轮厂、市香兰冶炼厂等项目实现当年施工,当年投产,当年收益。

   1995年,全市城市企业帮带乡镇企业总数达185家,年完成营业收入12.78亿元,总产值

14.29亿元。城市帮带乡镇企业引聘各类人才500多人,引进资金3亿多元,各种设备400多台

(套) ,生产产品200余种。柳江县先后建立3个工业小区和2个综合开发区,接受城市工业的

扩散、联合,总面积1.9平方公里,引进自治区内外、港台地区、加拿大、新加坡等企业159

个,主要行业有汽车配件、五金制品、机械铸造、建材、化工、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并

组建了柳州市汽车(配件)制造企业集团,为柳州汽车厂、柳州微型汽车厂、柳州机械厂等配

套生产零部件,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乡镇工业城。

   通过城市帮带乡镇企业,柳州市乡镇企业形成了以工业为主的产业格局,其工业总产值

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60%。 这些乡镇企业主要有为城市工业生产的初级产品、半成品。这些

由城乡联合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有的由城市工厂派员担任联合企业各级领导的正职,乡镇

派员担任副职,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由城市工厂派员担任。在企业内部管理上,引进

城市工业企业的科学管理制度,使之逐步由粗放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向依靠技术进步、科学

管理的方向发展。一些新产品通过技术鉴定或获奖励,如通过市级鉴定的新产品有橡胶配件

厂生产的印染胶辊,柳江汽车配件厂生产的汽车百叶窗、座垫,水南标牌厂生产的自行车防

盗锁等。通过自治区级鉴定的新产品有聚氨酯保温材料、节能日光灯、微型汽车板簧、植酸、

预应力锚固体系、 EQ140汽车传动轴等。其中聚氨酯保温材料获自治区新产品百花奖,腈纶

毛衣裤、 EQ140汽车百叶窗获自治区优质产品奖,LZ110D、LZ110P微型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和

EQ140东风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分别获柳州市1994年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四等奖。

 

   经营管理

   早期的社队企业,多数沿用农业生产队对副业进行“统收统支”的办法,由社队包揽企

业账目,企业几乎无独立的经济核算权。企业内部的分配按农业生产的办法实行评工分或按

劳动力强弱确定劳动日基本工分,根据个人所得工分与务农社员一样纳入生产队进行统一分

配。

   承包经营责任制  20纪世80年代后,为了促进社队企业的发展,市内社队企业开展了承

包经营责任制试点。郊区黄村乡的雅莲针织厂作为全市第一家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

其经验在全市推广。其承包方式是包定上缴基数、包产值、超产自留。有的社队对企业实行

“五定一奖赔”的经营责任制:定人员、定产值、定资金、定利润、定报酬。定人员,指根

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特点,参照近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以当年的生产任务为依据,决定职工人

数;定产值,即根据企业的设备能力和产品供销情况,结合前两年的生产实绩,在落实具体

产品的前提下,恰当地下达产值指标;定利润,指年初根据各企业产品的种类、产量、成本

高低和市场价格的变化等情况,结合近几年来的利润实际水平、企业管理状况,确定利润指

标;定报酬,指按照各项指标,确定企业年工资总额(有的是按月工资计算)。一奖赔指配套

的奖赔办法, 超利润指标的给一定奖励, 完不成利润指标企业受一定赔罚。有的企业实行

“三定”或“四定一奖赔”,一般均包括定出勤、定工作量、定质量等,并规定一定的超奖

欠赔限额。上述经济责任制,有的企业不仅对生产工人而且在行政管理人员、供销人员中实

行。

   这种经济责任制的推行,是以社队企业的经济考核代替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使

企业有了一定的自主权。由于当时农村“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没有完全改变,已经推广的

经济责任制不能真正实行,表现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上,常常以社队领导意志为主,不尊重经

营者的自主权,导致较大的盲目性;在人事上仍由社队领导任命、安排,忽视企业的实际需

要;在利润使用上,社队领导不考虑企业的再生产需要和制度规定的权益,给企业留的少,

甚至全部拿走。由于企业自主权受到这些干扰,虽有制度,实际上仍没有直接的经济责任,

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吃“大锅饭”的弊端。

   1984年后,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在全市乡镇企业推广了雅莲针织厂“利润大包干”的经验,

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当时,县郊多数的企业还是由乡(镇)村指定企业厂长,下达承包利润

任务,交由企业集体承包,也有少数企业采用招标承包办法,明文规定承包者的责权利。

   1989年,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乡镇集体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兼顾国家、集体、承包

者和职工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乡村集体企业持续、稳定、健

康地发展,市政府制定了《柳州市乡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明确规定

承包的内容和形式、承包的经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管理等。乡村集体企业

的承包经营得以规范,承包经营内容发展为上缴基数包干,包产值、包利润、超产分成;包

扭亏,包资产保值、增值、上缴利税,超额全留等多种,形式上有集体承包、厂长(经理)个

人承包、合伙承包和个人承包等。

   1992年,对两县一郊的部分企业进行调查,在已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中,集体承

包占56.8%, 合伙承包占23%,个人承包占18.2%,经理承包占2%。一些较大的企业和利润比

较多的企业,多采取集体承包;小企业、亏损企业或产品销路不稳定的企业,多实行经理承

包、合伙承包或个人承包。承包期限不等,有的1年,有的稍长。

   目标管理责任制  在经济责任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广、深化的基础上,市政府采取了

一系列奖励措施。

   1978-1984年,市政府对社队企业每年都开展总结、评先表彰活动。评奖条件主要是考

核企业完成计划产值、产量、产品质量、上缴税利、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

等内容,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分设一、二、三等功企业,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

   1984年以后,柳州市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每年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乡镇企业发展目

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由市、自治区政府给予精神、物质奖

励。

   1991年,中共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要“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

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柳州市的实际,联合发出《贯彻自治

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实现目标的县(郊)党政领导,总

产值超亿元乡(镇)和超千万元的村(街),获自治区一、二级先进企业称号的领导班子,

获自治区、市企业家称号。对引进资金、项目、产品和科技成果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1992年,中共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鼓励城市企业帮带的乡镇企业,制定了《关于推进

城乡结合, 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对城市企业所帮带的乡镇企业年产值从500万元至

3000万元以上, 其实现利润30万元至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返利润30%给帮带企业,并分5

个档次以汽车、摩托车、住房等奖给帮带企业的厂长(经理)、书记。奖励费用从乡镇企业

增利中支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及金融等单位也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奖励;鼓励城市企业的

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鼓励从事乡镇企业工作者

自学成才。为了兑现奖励政策,1993年,市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拿出80万元,市乡镇企业局从

下属公司拿出20万元,1994年市政府又从财政收入中拿出200万元,1995年拿出145万元,奖

励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县(郊)党委、政府和先进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先进乡(镇)、先进村

(街)、先进乡镇企业,以及支持帮带乡镇企业先进单位。另外,得到城市企业帮带、经济

效益显著的乡镇企业,按政策规定,从当年利润中兑现奖励帮带的城市企业及主要领导和有

功人员。

 

   技术创新

   柳州市乡镇企业发展历史较短,大部分企业都是1978年后建立起来的,基础薄弱,主要

表现在设备陈旧、管理落后、人员素质差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对产品质量等

宏观控制逐渐加强,乡镇企业产品在价格上、质量上面临着新的竞争和考验。1987年,国家

经贸委、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技术进步的意见》

文件。柳州市结合本地乡镇企业的实际,下发了贯彻上述文件的实施意见,并在第七个五年

计划期间较好地贯彻执行。

   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柳州市有计划地办起或改造一批技术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乡、村

骨干企业。1978年,长塘纱棉厂接受市捻线厂扩散的16台铁木结构织带机建厂生产。由于设

备陈旧落后,1986年后进行技术改造,购买45台新型织带机,提高了该厂设备的技术水平。

1986-1990年,柳州市乡镇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新建和改造96家企业,投入资金3565.49万元,

其中贷款2771.59万元, 使企业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一些企业的规模和技

术装备水平达到市内国营企业水平。如柳江县里雍纸浆厂年产纸浆3000吨、黄板纸2000吨、

卫生纸1000吨。钢瓶厂年产液化气钢瓶5万只。第二油脂厂年产粗豆油1600吨。跃进针织厂、

新云针织厂、柳东针织厂、静兰织造厂、鹧鸪江针织服装厂的针织机和针织成衣设备都是70

年代至80年代的产品,技术起点较高,跃进针织厂还有10台台湾产“百大”牌针织大圆机,

柳城针织厂的毛衣针织横机有日本“兄弟” 牌13台、“丰田”牌7台,这些均是国内少有的

先进设备。 帽合锻造厂的C41-1000及C41-500空气锤,一次锤击力达0.5-1吨。窑埠综合

铸造厂车间面积1200平方米, 配有3-5吨吊车和3吨冲天炉,是设计布局合理的铸造车间。

帽合塑料厂的SZ-1000/300注塑机,可注塑重量达1000克的工件。

   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是柳州市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和提高时期。1991年,一批新建或技

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91年百朋水泥厂建成,第二年即收回投资,年生产能力达

20万吨。1992年,中共市委下发《关于推进城乡结合,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的文件,

从城市大、中型企业中选派37名干部到县郊各乡(镇)担任分管乡镇企业的副乡(镇)长,加

强专职领导和城乡联系。一批城乡联合企业(项目)纷纷兴建。同年,共兴建城乡联合企业

(项目) 26家,生产规模达5.5亿元。1994年,柳州市按照自治区科委和自治区乡镇企业局

的部署,积极组织实施依靠科技促进乡镇企业大发展的“十百千万”星火工程。随着柳州市

汽车支柱产业的确立,汽车配件行业在全市乡镇企业中获得较快的发展。1995年支持组建柳

州汽车配件(制造)企业集团、柳州金美集团两个科技型企业集团,集团内的许多设备达到国

内或自治区内领先水平, 如汽车钢板弹簧厂的300型弹簧压力试验机、大型总成抗疲劳试验

机,柳江县汽配总厂的CAB642传动轴动平衡机、NG-25000扭转试验机等设备达国内同行先进

水平, 柳江锻压厂的ZHK5-6吨模锻锤用于大型模锻件的铸造,是自治区内吨位最大的模锻

设备。技术创新工程,有效地促成下列企业的兴建:重型车轮厂、汽车钢板弹簧厂、百朋水

泥厂、金羊汽车配件厂、工程机械大修配件厂、传动轴厂、九山有色压延厂和天海复合肥厂、

机床工具厂、赛福汽车模具厂、西鹅机械铸造厂、佳华发电设备厂、添发实业有限公司、柳

江锻压厂、华航电器厂、建筑机具热处理厂、燎原塑料厂。此外,还为企业推出60项先进、

成熟、实用的科技成果及专利技术,培训300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组织300

名技术和管理人员为乡镇企业服务,帮助乡镇企业解决管理和技术难题。

 

   资金使用及管理

   1978年以前的社队企业规模小、数量少,靠农民自出劳力、自带工具、自出砖瓦和资金

兴办起来。 1978年后,社队企业只得到少量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扶持。1979年4月,市政府

决定从财政拨款10万元,资助郊区黄村乡河西砖厂、文笔乡砖厂、香兰村砖厂、垦村砖厂。

80年代中期, 农业银行柳州支行依照农业总行1985年12月9日印发的《中国农业银行乡村工

业贷款暂行办法》贷款给一些乡镇企业。1985年后,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周

转金,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华胜电子厂、乡镇企业建材公司、郊区石碑坪玩具厂等企业曾

得到自治区财政周转金的支持。 “七五”期间,柳州市乡镇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30.19

万元,其中获各级政府扶持资金192.33万元,银行贷款3259.38万元。

   1991年起,按照市政府《关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关

于使用管好民族资金管理处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市财政每年从扶持两县生产基

金中划出200万元,作为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市民族资金管理处每年安排400万元贷款,用于

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及部分项目的流动资金。

   1992年5月,市金融部门筹措资金2000万元,通过民族资金管理处投放乡镇企业,当年9

月全部落实到两县一郊50个项目中,郊区长塘化工机械厂、柳江县百朋水泥厂、汽车钢板弹

簧厂、柳城丝绸厂等重点项目均获得贷款。

   1993年,农业银行柳州分行、信用社共发放柳州市乡镇企业各种贷款达9535万元,比上

年增长128.74%, 其中农业银行发放项目贷款10项, 投放金额5631万元, 信用社发放贷款

3904万元。柳江锻压厂、市纺织机械厂长塘分厂、环东金属材料厂、羊角山铸造厂、市制糖

机械厂、西鹅工程锻造厂、九山铝合金型材厂、静兰乡镇企业城(土地开发)等一批企业就

是在农行该年支持的基础上发展建设起来的。市乡镇企业局成立了乡镇企业财务公司,协调

部分资金发展乡镇企业:人民银行通过农行柳州分行解决规模拆借资金1050万元,保险柳州

分公司拆借180万元,市税务局拆借700万元,人民银行柳州分行两次向社会发行汽车钢板弹

簧厂、建筑器具厂、南方机械厂、添发实业有限公司、柳江汽配总厂、柳州水南经济联合社

等企业债券1500万元。

   1994年,国家财政部下属信托投资公司为汽车钢板弹簧厂、柳江汽配总厂各协调贷款资

金500万元; 市民族资金管理处为两县一郊乡镇企业分别发放贷款1000万元。此外,西龙钢

厂、长塘香兰冶炼厂等企业发行内部股票;郊区长塘乡黄土村村民利用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

费,投资322万元,建起了天海复合肥厂,做到当年投资、当年投产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多渠道投资,全市乡镇企业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9亿元,其中自筹8588万元,是投

资最多的一年。

   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 柳州市乡镇企业投入明显增多,主要来源有银行贷款29161.7万

元, 企业自筹23304.9万元(包括农村土地入股、城市企业设备入股、企业内部集资、吸纳

社会闲散资金),引进资金4452万元,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8464.6万元,比第七个五年计

划时期增长10.5倍。

 

            1986-1995年柳州市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及资金来源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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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实际完成┃扶持资金┃主管部门┃银行贷款┃引进资金┃ 自有资金 ┃其它资金┃

┃    ┃ 总投资 ┃        ┃下拨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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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798.02 ┃  1.00  ┃ 125.12 ┃ 413.90 ┃ 38.00  ┃  172.88  ┃  47.12 ┃

┃    ┃        ┃        ┃        ┃        ┃(10.00) ┃ (51.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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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611.26  ┃ 91.25  ┃  12.59 ┃ 271.17 ┃  1.05  ┃  120.06  ┃  115.14┃

┃    ┃        ┃        ┃        ┃        ┃        ┃ (19.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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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411.01 ┃ 71.32  ┃ 154.69 ┃1498.26 ┃ 19.80  ┃  344.74  ┃  322.20┃

┃    ┃        ┃        ┃        ┃        ┃        ┃ (43.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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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371.00 ┃  9.76  ┃ 179.77 ┃ 698.05 ┃ 64.64  ┃  273.28  ┃ 146.40 ┃

┃    ┃        ┃        ┃        ┃        ┃        ┃ (52.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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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138.00 ┃ 19.00  ┃ 25.00  ┃ 378.00 ┃ 187.00 ┃  407.00  ┃  122.00┃

┃    ┃        ┃        ┃        ┃        ┃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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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712.00 ┃ 39.00  ┃ 235.00 ┃ 601.00 ┃ 491.00 ┃  337.00  ┃   9.00 ┃

┃    ┃        ┃        ┃        ┃        ┃        ┃ (4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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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7934.60 ┃        ┃        ┃4393.70 ┃        ┃ 354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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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3208.00┃  4.00  ┃ 548.00 ┃5991.00 ┃ 802.00 ┃ 4257.00  ┃ 1606.00┃

┃    ┃        ┃        ┃        ┃        ┃(447.00)┃ (34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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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33900.00┃ 13.00  ┃3207.00 ┃11639.00┃3019.00 ┃ 8588.00  ┃ 7434.00┃

┃    ┃        ┃        ┃        ┃        ┃        ┃(19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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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6092.00┃ 90.00  ┃ 601.00 ┃6537.00 ┃ 140.00 ┃ 6582.00  ┃ 2142.00┃

┃    ┃        ┃        ┃        ┃        ┃        ┃(185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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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引进资金、自有资金项下括弧内的数据分别为引进外资数和集资数。

 

   队伍建设

   社队企业从业人员大多来自农民,文化、技术水平较低。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

发展和社队企业产品面临市场竞争的局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到重要日程。

为贯彻国务院“要加强科学知识的学习和技术训练,把社队企业办成提高农村科学文化水平

的学校”的精神,1980年12月14-19日,市人民公社企业局首次举办25人参加的社队企业技

术短训班,讲授农机修造技术。1983年10月12-22日,人民公社企业局举办了35人参加的社

队企业管理领导干部培训班,讲授全面质量管理知识。12月14-28日,又举办了30人参加的

红砖生产和质量培训班,讲授制砖机的结构及修理。

   1984年,全市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3554人(郊区5613人,柳江县3971人,柳城县3970人)。

此后, 乡镇企业引进了部分城市经营管理、 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1986年, 乡镇企业的

15871人从业人员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人,高中1522人;工程技术人员116人;引进聘用技

术工人178人。1989年5月30日至6月5日,市乡镇企业局举办了县郊乡村企业46人参加的乡镇

企业管理培训班,讲授乡镇企业基础管理。还选送人员外出培训,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

并按自治区统一布置开展了第一次乡镇企业职称评聘工作。1986-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送

到学校培训共266人,其中大专院校9人,电大、业大36人,中专、技校84人;自办各种培训

班44期,培训经费8.62万元,培训各种人员2010人,并多次举办了厂长(经理)经营管理培

训班,会计、统计培训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同时,还引进聘用系统

外的专业技术人员1364人次, 其中有技术职称的231人次,技术工人813人次。此外,在449

个乡、村集体企业的2844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共评定了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

术职务240人,其中工程系列19人,经济系列60人,会计统计系列89人;按技术职称档次分,

中级11人, 助理级96人,员级133人。乡、村集体企业从业人员中,1986年与1990年相比,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从14人增加到102人, 占职工比例由0.08%增加到0.68%;高中以上学历人

数从1522人增加到3428人,占职工比例由9.58%增加到23.16%;专业技术人员从116人增加到

427人,占职工比例由0.7%增加到2.88%。

   1990年后,市、县(郊)、乡(镇)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条件组织了多层次、

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1992年,市乡镇企业局先后举办了县郊37个乡(镇)参加的统计人

员培训班,乡村企业130人参加的财会人员培训班,37个专职副乡(镇)长参加的技术改造、

项目评估、企业管理培训班。1994年10月,为抓好“十百千万”星火计划工程,成立了柳州

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 举办了全市乡镇企业138人参加的建筑、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五

大系列的初级技术职务专业理论培训班,讲授《乡镇企业经济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建筑工程学》 、《会计学原理》等10多门课程。1995年4月、11月,分别在市、郊区乡镇

企业局举办了325人参加的初级技术职务专业理论培训班。1995年9月又与市劳动局联合举办

了厂长(经理)骨干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普法教育等60人参加的培训班。

1991-1995年, 全市乡镇企业送培人员3927人,其中送大专以上院校培训355人,送中专、

技校培训842人;自办培训班28期,培训经费20.32万元,培训各种人员1819人。1992-1995

年, 按自治区统一布置,又开展了2次乡镇企业职称评聘工作,共评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

专业技术职务1411人, 其中工程系列311人,经济系列472人,会计、统计系列628人;按技

术职务档次分, 高级11人,中级366人,助理级622人,员级412人。全市乡、村集体企业职

工中, 与1990年比,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从102人增加到1319人,占职工比例由0.68%增加到

3.4%; 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从3428人增加到14180人,占职工比例由23.16%提高到36.57%;

专业技术人员从427人增加到2875人, 占职工比例由2.88%增加到7.41%。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不包括外来民工) 从1990年的4.47万人增加到1995年的11.07万人,其中安排两县一郊农

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人数达7.79万人,占全市农村总劳力的比重达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