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1967年开始生产雷管。 1970年生产399万发,1995年生产2024万发。产品主要在

广西区内外销售。

 

   火雷管

   1967年,为使产品配套,满足用户需要,自治区给柳二化厂拨款10万元用于火雷管产品

开发,年产能力为500万发,当年年底投产。火雷管规格为8号,纸壳。适用于一般工程爆破。

1969年生产381万发。 70年代以后由于电雷管广泛使用,火雷管受温度影响大,一度萎缩,

从1975年起停止生产。90年代以后,由于火雷管价格低、有竞争优势,又恢复生产。1992年,

产品执行国家标准《GB13230-91》。1995年生产30万发。

 

   工业电雷管

   8号瞬发电雷管  产品包括普通瞬发电雷管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1967年,柳二化厂

开始生产普通瞬发电雷管,当年产量50万发。普通管适用于无沼气或无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

面。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主要是为解决普通瞬发电雷管容易引爆瓦斯的问题。1981年在普

通瞬发电雷管结构的基础上,添加适量的消焰剂和其它物质,经反复试验,找出合理配方及

可行的工艺条件,制造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1983年试产,当年生产1.17

万发。经逐年技改,1995年产量为921万发。1981-1995年累计生产12436万发。煤矿许用瞬

发电雷管曾获柳州市新产品百花奖、广西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自治区新产品成果三等

奖。

   延期电雷管  柳二化厂1973年开始生产。 延期电雷管有8号延期电雷管和煤矿许用毫秒

延期电雷管两种。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简称毫秒雷管)执行国家标准GB8031-8,各段

之间的时间间隔通常为10-25毫秒, 适用于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1988年,8号

延期电雷管开始执行国家标准《GB8031-87》。该产品是通电后从一段到五段产品相隔1.1-

1.3秒规定时间才爆炸的雷管, 适用于无沼气或无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及露天爆破工程。

1995年, 延期电雷管产量为524万发,主要用于交通、水利、农田和国防建设。1973-1995

年累计生产4660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