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7-11-2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量:5382 次
2017年,本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柳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等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今年3月,本办印发《柳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方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年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先后给在职干部上了三堂法治专题讲座,分别涉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综合执法改革等内容。同时,结合广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在职干部通过广西教育培训网在线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课程,加深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下发《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今年本办没有制定本级规范性文件。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都经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建立《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成本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权力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并予以公布。此外,还建立了《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完善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五项制度,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公正。
四、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本办先后制定了《柳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柳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科室责任等,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11月,组织本办7名在职干部参加2017年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六、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本办利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长期在线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年内,出版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板报1期。
柳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