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1-12-0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量:19307 次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柳法办通〔2021〕4号)精神,现将本办今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清单任务

本办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全市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本办2021年“谁普法谁执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任务措施清单,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到岗到人。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开展以《宪法》、新修订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为每位干部职工购买了相关普法书籍,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使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做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二是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和组织全办人员法制和业务学习。通过普法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与业务工作、生活等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结合“12·4”宪法法律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日、禁毒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栏等方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到柳北区金茂园社区开展“四联双报到”和到定点帮扶的柳南区洛满镇高兴村开展活动的机会,深入联系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宣讲《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三、依法实施地方志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4月19日—21日,举办2021年度两级方志机构业务培训,组织与会人员再次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进行学习,编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多次到市辖县(区)地方志机构开展工作调研,督促编纂人员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