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柳州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我市出台《柳州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实现自治区政府提出的全区地方志编修“两个全面”目标,推进柳州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市政府近日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地方志工作在“十三五”期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等,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柳州市志(1991-2005)》和所辖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六县的续志要在2017年全面成稿,并完成县、市、自治区三级评议。至2020年,市本级及所辖县(区)要全面完成续志编纂出版任务。同时,市、县(区)地方志部门要继续推进《柳州年鉴》和县(区)综合年鉴的常年化编纂和公开出版,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市、县(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按年编纂和公开出版。
《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旧志和地方历史文献的整理出版工作,加强地方志工作研究与创新实践,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开展地方志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施方案》还对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宣传、营造读志用志氛围,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作了进一步地要求。(编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