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本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柳州市2018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等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依据2017年3月本办印发的《柳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方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年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先后给在职干部上了三堂法治专题讲座,分别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综合执法改革等内容。同时,组织行政执法证到期的在职干部通过广西教育培训网在线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课程,并参加年度行政执法考试,加深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二、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已建立有《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都经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建立有《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继续对本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权力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进行公布。此外,还建立有《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完善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五项制度,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公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2017年度下发的《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今年本办没有制定本级规范性文件。
四、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组织本办1名行政执法资格证到期的在职干部参加2018年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五、启动地方志“提质增速保两全”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柳州市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修进度,确保“两全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市、县综合年鉴全覆盖)如期实现,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柳州市政府批复的权力清单,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柳州市第二届三级地方志书编纂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63号)要求,6月起,柳州市方志办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督查组分批到柳州市各县区开展地方志工作“提质增速保两全”专项督查。至11月,共出动14人次,到三江、融水、融安、鹿寨、柳城等县督查共9次。
六、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本办先后修订了《柳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柳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科室责任等,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利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长期在线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年内,出版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板报1期。
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