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列为13个优势之一,这充分显示了我国民族事务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此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还涉及关于民族工作的其他丰富内容,包括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具体部署。在部署“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时,明确提出“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在部署“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时,明确要求“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在部署“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时,强调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促进民族关系和谐。这些重要论断,与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一脉相承,为我们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
我们要充分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在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内涵,坚持新中国成立70年民族工作的9条经验,发挥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的优势,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要牢牢把握优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立足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时俱进构建民族政策体系,优化民族事务治理相关方面的制度安排,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来源:《新时代民族理论政策问答》
国家民委研究室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