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职责清单:
1.支持配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2.党组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3.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听取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汇报,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1次以上。
4.建立健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制度,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深入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能,落实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评优评先等办党组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集的有关会议。
6.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推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制度机制落实落地。
7.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9.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职责清单:
1.书记要自觉承担抓机关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职责具体化,并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认真抓好有关问题的督查整改。
3.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将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机关党建工作抓深、抓透、抓到位。
4.建立“党组领责、书记领衔、班子成员领办”制度。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实际深入基层调研,聚焦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领题破题,以上率下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
5.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七一”前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上1次党课或作1次专题报告,每年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所联系党支部解决1-2个问题,实现联系点党支部全部达标提升。
6.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